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开至全国,养老保障的新篇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4年12月15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也是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一步,对于提升我国养老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养老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和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该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个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现完全积累,这一制度设计旨在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的补充功能,为个人在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根据《通知》规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广泛,凡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这一制度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也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更多人参与其中,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不仅丰富了养老产品的种类,也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根据《通知》要求,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金融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金融机构也被要求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工作,强化风险提示,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被鼓励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对于缓解我国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仅靠基本养老保险难以满足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需求,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养老保障选择,有助于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个人养老金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有利于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助力长期保值增值,公募基金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代表,已经受托管理了超6万亿元的养老金资产,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将有更多的资金涌入资本市场,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收益的稳定,如何防止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都是需要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规范运行,也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开至全国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养老保障水平,也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养老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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